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比选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6个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修编项目
项目业主:那曲市水利局
以上项目选取一家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一份比选文件(5套材料单独装订成册(1正4副),统一封装并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注代理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对26个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修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办理招标有关手续的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开标和评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采购工作。具体代理范围条款以委托合同约定。
三、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西藏政府采购网《那曲市新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中公示的代理机构;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须的办公条件;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申请;
(八)本次参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能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报名。
四、报名需要递交的资料
参选代理机构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5套材料封装,并加盖公章(1正4副),每套均应装订成册,封套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报价人地址并加盖公章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备案证明;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的纳税凭证;
(六)无失信或不良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证明;
(七)拟负责响应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及从业经验;
(八)近三年政府采购代理业绩证明(2023年1月—2025年12月);
(九)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及在藏专职人员情况等;
(十)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及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十一)无重大失信违规违法事项承诺书。
注: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交、封装不合格或逾期送达的,一律不予受理。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抄送相关部门。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南路10号那曲市水利局水生态建设科(灾害防御科技合作科)。
六、比选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进行比选,综合考虑报价、服务、类似业绩等因素,按照评分办法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七、公告发布平台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水利局官网(http://slj.naqu.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南路10号
联系人:德吉曲珍
电话:13648914442
传真:0896-3333368
九、相关要求
(一)被那曲市财政局暂停采购代理业务期间的代理机构不得参与。
(二)请各代理机构按照保密要求对文件进行统一密封后,上报那曲市水利局水生态建设科(灾害防御科技合作科),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逾期未送达的不予受理。
(三)被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拖延交办的招标代理业务的,今后不得参与那曲市水利局组织的各类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那曲市水利局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