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完成《西藏自治区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任务,决定对2026年幸福河湖创建工作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自治区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
二、最高限价
2026年自治区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技术服务费最高限价55.2万元,报价人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比选限价。
三、服务范围
开展那曲市切里错(次如错)、握雪曲、姆各曲(罗玛镇段)等12个河湖的自治区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资料收集、现场调查、视频拍摄、系统分析河湖现状及存在问题、编制幸福河湖创建方案;
(二)编制幸福河湖创建验收材料、组织幸福河湖创建初验;
(三)协助市水利局组织开展幸福河湖创建验收,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验收。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信誉要求: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承诺函及网站截图);
(五)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五、报名文件的递交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址:那曲市水利局水生态建设科(灾害防御科技合作科);
(三)资料提交:本次报名采用线下递交,递交纸质版资料,资料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5套材料封装,并加盖公章(1正4副),每套均应装订成册,封套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报价人地址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承诺书(加盖鲜章);
4.近3年类似业绩证明(2023—2025年);
5.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提供2025年);
6.提供2023—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7.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及承诺函(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情况(包含缴纳社保、职称证等),项目服务方案(包含实施方案、进度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后期服务方案);
9.报价函。
注: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交、封装不合格或逾期送达的,一律不予受理。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抄送相关部门。
六、比选方式
此次项目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从服务报价、业绩经验、团队配置、技术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单位。
七、公告发布平台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水利局官网(http://slj.naqu.gov.cn)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南路10号
联系人:德吉曲珍
电话:13648914442
传真:0896一3333368
那曲市水利局
2026年6月16日


